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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t365体育网址欢迎您(深圳市教育装备中心)章程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8 18:00:0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保障科学民主管理与依法依规运行有机统一,构建运行顺畅、协同高效、充满活力的事业单位现代治理机制。根据《det365体育网址欢迎您》《det365体育网址欢迎您》《det365体育网址欢迎您》及其实施细则、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det365体育网址欢迎您(深圳市教育装备中心)。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泥岗西路1068号。

  第四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补助。

  第五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贰仟壹佰陆拾陆万元。

  第六条  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深圳市教育局。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深圳市教育局。

  第八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深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第九条  本单位的领导体制是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

  第十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基础教育电化教育工作和教育装备工作,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推广,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负责基础教育电化教育工作,承担教育信息化、教育装备研究工作,参与相关发展规划制定。

  (二)承担教育城域网、云资源、教育应用平台的建设、运维等工作,协助开展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三)承担教育技术应用推广、融合创新以及数字教学资源建设与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市有关教育装备的配备、建设和管理。

  (五)承担教育信息化宣传、教育媒体资源采编、制作和管理等工作。

  (六)完成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章  党的建设

  第十二条  本单位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是

  本中心根据《bst365体育投注网址大全》《det365体育网址欢迎您》等规定,成立det365体育网址欢迎您党支部,隶属于深圳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党委。本中心党支部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支部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行政主要领导人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健全党支部会议、行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各自议事决策范围和程序。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本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推动本中心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本中心为党支部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保障活动场所和活动经费。

  第十三条  本单位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方式、途径和程序

  组织党员和党组织领导班子进行学习培训;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落实有关作风纪律和廉政建设相关规定要求;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途径和方式。

  第十四条  本单位通过以下方式保证党的全面领导

  本中心党支部的设置形式是支部委员会,通过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保证党组织切实有效发挥作用,中心党支部发现本中心决策及运行中偏离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的,及时予以制止纠正。经制止纠正无效的,中心党支部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三章  举办单位

  第十五条  举办单位对事业单位的权利

  (一)提出中心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审核中心章程草案、章程修改草案;

  (三)批准中心工作报告并监督运行;

  (四)审定中心重大事项;

  (五)编制中心的管理权责清单;

  (六)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的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  举办单位对事业单位的义务

  (一)支持中心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章程自主管理,制止或者排除侵害或妨碍中心行使自主权的行为;

  (二)为中心依法依规开展业务活动提供必备的保障条件和必要的政策支持;

  (三)维护中心合法权益,支持与引导中心发展;

  (四)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管理层

  第十七条  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det365体育网址欢迎您党支部委员会。

  第十八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的职责、产生方式、任期及考核、议事规则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拟定和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等日常业务管理;

  (三)编制并组织实施经费预算等财务资产管理;

  (四)工作人员管理;

  (五)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举办单位汇报工作;

  (六)负责筹建章程起草(修订)组织,拟制本中心章程草案(修订案);

  (七)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八)完成上级党组织和举办单位交办的各项任务;

  (九)本中心终止时,负责依法开展清算、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十)上级党组织和举办单位赋予的其他职权。

  本中心党支部委员会由中心党支部委员组成,党支部班子及党支部委员实行年度考核,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考核和中心党员的评议。考核评价以公益性为导向,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效益。

  本中心党支部委员会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党支部委员出席方可召开(人事、奖惩、审计、巡视巡察等重大议题需不少于三分之二的党支部委员出席方可召开),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必要时可由党支部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召开。

  第十九条  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和职权

  本中心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担任本中心主任,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主持中心日常工作,执行有关决议,组织实施中心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订内部管理制度,合理使用经费,代表中心签署重要文件,行使其他授权等。

  第二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产生方式是

  本中心行政负责人正式任命后成为中心拟任法定代表人,经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登记后,方取得本中心法定代表人资格,是代表本中心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及产生程序、议事规则

  本中心根据《bst365体育投注网址大全》(深编【det365体育网址欢迎您】78号)规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任是中心运行的第一行政责任人,主持中心全面工作。

  内设5个部门,主要职责分别为:

  (一)综合服务部。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宣传、信息公开、安全生产等工作;承担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内部审计、采购等工作;

  (二)资源与应用发展部。承担数字化教育资源、教育媒体资源的规划、征集、汇聚和推广工作;承担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等与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有关竞赛、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承担教育技术应用推广、融合创新等工作;

  (三)教育装备部。参与教育装备发展规划制定及相关课题研究;承担教育装备配备标准研究工作,指导有关教育装备的配备和建设;组织开展教育装备有关竞赛、活动;

  (四)信息网络部。承担教育城域网、云资源等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运维和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开展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五)数字化转型研究部。承担教育信息化政策研究与规划;负责教育数字化转型相关实验和示范项目组织与管理;承担人才培养规划与培训组织,负责政策与成果宣传工作,运营管理中心网站及新媒体。

第五章  服务对象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服务对象的权利

  (一)对中心的机构职能、工作流程、规划计划、工作情况等信息享有知情权;

  (二)对中心工作人员有权提出批评、建议、申述、控告或检举,提出控告、检举事项的,有权要求对个人信息进行保密;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服务对象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中心各项制度规定等;

  (二)对中心工作人员提出的批评、建议、申述、控告或检举事项应该具体明确,对真实性负责,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不得诽谤、诬告和陷害他人,不得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及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服务对象参与管理的具体途径、方式和运行机制

  (一)可通过网站、热线或来访咨询、了解本中心的工作情况、有关活动及项目进展情况等;

  (二)可通过网站、投诉举报热线反馈本中心违法违纪问题;

  (三)可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口头表述、署名文字表述(信函、意见或建议书)等方式对本中心的管理提出建议或批评意见。

第六章  业务运行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业务运行原则和办法

  本中心业务运行应遵循依法依规、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并依据国家、省、市、区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实施。

  第二十六条  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运行的具体措施

  (一)统筹编制、申报教育信息化(教育装备)年度计划;

  (二)根据教育信息化(教育装备)项目资金不同来源分别落实资金计划;

  (三)根据市下达的年度教育信息化(教育装备)任务细化分解至各个部门,并协调实施项目;

  (四)审核教育信息化(教育装备)项目工作方案、实施方案等;

  (五)组织开展教育信息化(教育装备)项目验收移交入库;

  (六)审核教育信息化(教育装备)项目结算方案。

第七章  资产和财务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国有资产包括使用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接受调拨或者划转、置换形成的资产,接受捐赠并确认为国有的资产以及其他国有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本单位应当根据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标准、绩效目标和财政承受能力配置资产。本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单位内部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接受税务、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等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二十九条  本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科学编制预算、决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严格控制各项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十条  本单位的人员(包括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和聘用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和使用的原则

  本中心接受捐赠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并根据宗旨和业务范围使用;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按照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中心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用途时,本中心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接受捐赠及使用接受举办单位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内部审计、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财政、税务等审计监督制度

  本中心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内部审计程序、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

  本中心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干涉,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本中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确保中心经济活动合法法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第三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八章  信息公开

  第三十四条  本单位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章程以及开展业务活动所要求的资质等。

  (二)依法变更登记的信息: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等。

  (三)年度报告的信息: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资产损益情况、变更登记的执行情况、绩效和受奖惩情况、涉及诉讼情况、社会投诉情况等。

  (四)按照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等重大信息,应当及时、准确予以公开。

  (五)事业单位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第九章  终止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运行:

  (一)举办单位决定解散;

  (二)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三)因合并、分立解散;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自行决定解散并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五)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

  (六)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七条  清算工作结束后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本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且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清晰明确,权利义务有承接单位的事业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转制为行政机构的;转制为国有企业的;因合并、分立解散的;直接撤销事业单位建制的。

  第三十八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进行处置。

第十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九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机构编制事项、依法核准的法人登记事项不一致的;

  (三)章程违反国家、省章程管理规定的;

  (四)章程内容与服务对象利益或者职工整体利益不符或有明显冲突的;

  (五)其他需要修改的情形。

  第四十条  章程修改的草案应经举办单位和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核准同意,并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于 2022年12月30日经det365体育网址欢迎您党支部委员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颁发的《det365体育网址欢迎您》刊载内容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det365体育网址欢迎您党支部委员会。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自2023年12月26日起生效。